| 2008-04-02
让建筑业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温暖
今年35岁的湖北监利籍农民工姜师傅来陕西打工已有3年多时间。
最近,当得知所在的咸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为农民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
险时,姜师傅高兴得合不拢嘴。
咸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会主席马孝正告诉记者,除过医疗保险还
没有正式启动外,他们公司已为所有农民工办理了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在今年6月份以后也将启动,届时,农民工也和城镇企业正
式职工一样无后顾之忧了。
马孝正表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虽然没有对农民工权
益保护作出专门的规定,但“同工同酬”的要求打破了正式工、非正
式工的等级差别。因为,《劳动合同法》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只要企
业用工,就得为员工的未来负责。而正在修订的《建筑法》也即将明
确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法律地位,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社会保险权
益也将得到保障。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我省组织实施了以推进矿山、建筑等高
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全省农民
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50万人。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
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全
省农民工参保人数已达到10.3万人。同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的初步建立,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了恶
意欠薪的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省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主任赵宝禄指出,建筑企业不同于
其他企业,一方面,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
P的7%。同时,它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占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
的三分之一强。这部分人的社会保险待遇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到社
会的和谐稳定。
在过去,部分建筑企业违法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由包工头雇农
民工施工,当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企业却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
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推卸责任,致使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劳
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部分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各
种社会保险也未能缴纳,留下了劳动纠纷隐患。也正是由于建筑业的
特殊性,这个行业的劳动保险基金有了专门的机构管理,即各级建筑
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
据介绍,劳保统筹基金是从建筑企业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中
提取,并列入工程预算。其收取方式由原来的施工单位收取改变为由
统筹机构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取费标准,本着
“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按建安工程造价的3.20%向建设单
位提取。目前,凡在本省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维修项目
和独立的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道路桥梁堤防工程等,在与
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办理开工手续前,均须由建设单位向归口管理
的行业统筹管理机构预交劳保统筹基金。对没有预交劳保统筹基金的
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银行不办理工程贷款,建筑安装企业
不得开工。在政策的保障下,建筑施工企业便有了足够的经费向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我省各级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保障农民
工权益。像针对建筑企业农民工的权益问题,一些地方制定了建筑企
业必须为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后,才能批准开工的硬性规定。
并开辟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绿色通道,开设了农民工工
资预留账户,有效预防了建筑企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工资拖欠问题,
使得很多劳动争议在基层就化解掉。
(本报记者 张斌峰 通讯员 兰增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