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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拿出5000万补助城镇居民参加医保


2007-09-19
  本报讯 (记者  李艳  实习生  赵娜)记者从9月18日召开的
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拿出54
88万元补助宝鸡、西安、咸阳、延安、榆林5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城镇居民。
  据统计,在我省正式启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后,
宝鸡、西安、咸阳、延安、榆林5个试点城市将有338.3万名城镇居民
参保。其中,成年人特殊群体84.9万人,未成年人特殊群体31.1万人。
根据国家规定的地方补助标准测算,5市每年共需地方补助9469万元。
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测算,每年共需省级补助5488万元,其中普补3922
万元,成年人特补1481万元,未成年人特补85万元。据悉,目前省级
补助资金已安排到位,将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及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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