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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7-07-13
城镇新增就业2.7万人 劳务输出63万人社会保障城乡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 云献科 通讯员 刘振和)被评为全国再就业
先进单位和列为全国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城市的宝鸡市,今年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台阶。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7
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200人,分别占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
67%和6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
到131.44万人,分别占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90%和97%,均创历史新
高。
今年以来,宝鸡市委、市政府除出台一系列加强技能培训、促进
素质就业的政策措施外,还大力实施“双万名技能人才工程”,成立
了“宝鸡技工”联谊会,先后在上海、浙江、江苏、广东以及省内西
安等地设立分会,组织推介宣传,扩大宝鸡技工品牌影响。同时,充
分发挥宝鸡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和储备优势及交通区位优势,举
办了“中国·宝鸡装备制造业技能型人才招聘洽谈会”,搭建宝鸡技
工交流平台,境内外1930余户企业到会招聘,近20万名技能人才和城
乡劳动者积极应聘,使6.3万人实现了就业。另外,通过开展“交友
帮扶促就业”、“培育千名创业者,带动万人再就业”活动和实施“
下岗失业人员农业创业园”帮扶工程,由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对全
市100多户企业、5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结对帮扶,通过提供小
额贷款担保、创业项目筛选和创业指导、税费减免、社保岗位补贴及
贷款贴息等服务措施,帮助扶持创业,实现再就业。在农村,通过免
费向农村劳动者提供指导、信息服务、职业介绍、培训、技能鉴定等
服务,已使52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了稳定就业,4.3万个家庭实现脱
贫,劳务收入已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
在社会保障方面,坚持制度创新,不断建立完善社保体系,在全
省率先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首先,按照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
和社保工作要求,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建立起了劳动保障
事务所(站),并按照“三化”标准,建立了13个公共职业介绍服务
中心,发展了28个民办职介机构,在全市138个乡镇建立了劳务输出
机构、2047个村落实了劳务信息员、每个县区建立了劳动力资源信息
库和4个劳务输出动态观测点,形成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服务网络体
系。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参保人数达到132.6万人(次),养老、失业、医疗三项保险实现了
国有、集体及股份制企业全覆盖,有效地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生活。
同时,把非公经济组织员工、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作为社会
保险扩面重点,实行财政补贴,鼓励踊跃参保,参保人数居全省各市
之首。积极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9万人,占全省参保总
人数的近五分之一,居全省各市之首。最近又在全市探索启动了新型
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办法筹集资金,
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财政养老补贴的办法发放养老金,参保农民的
养老金平均比原办法提高了4-5倍;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在全省各地市首先突破;全市12个县区已全部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制度,比全省提前了一年,使农村社会保障率先在养老和医疗方面
实现突破。在城镇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方面,在全省首家启动了企业职
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社会保
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创新出台了《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办法》、《困
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和《农民工参加社会
保险补贴办法》,着力解决城市弱势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农民
工社保负担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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