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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新举措解决“三农”问题
2005-03-29
本报讯 (王拉田 记者 云献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
件”精神,宝鸡市委、市政府结合宝鸡实际,日前专门制定出台了解决
“三农”问题的《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
施意见》新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10个方面34条,即: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发展政策
,不断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严格保护耕地,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
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畜牧大市建设,促进农
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
进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农民素质;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
,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和救灾济困工作;落实责任,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
工作的领导。其它具体包括实施农业税免征政策、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
资金渠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
进农业信息化和标准化进程、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良种工程、
创建农业专家服务系统、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同时,在“34条”
中还特别明确要继续实施6项补贴政策,即: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
;春播地膜玉米补贴;重点县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补贴;农民购买秸秆
粉碎机、揉搓机补贴;退耕还林改补粮为补钱。另外,今年市级财政支
农资金增加300万元以上,县区农业发展基金增长20%以上;从2005年
起,对农民兴建微型水利设施所需材料给予适当补助,以建立提高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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