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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布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作者:毛蜜娜

发布时间:2020-03-28 08:15:59

来源:华商报

3月27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陕西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告》。   

《通告》规定:公办小学、初中的农村学校,代收费中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为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中的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公办小学、初中的城市学校,代收费中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为40元/人次。  

 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收学费。公办职业高中,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按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通告》指出,防疫期间,学校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责任编辑:袁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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