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一位盗窃案件的被害人来到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题为“检察护平安 追赃暖民心”的锦旗送到该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手中,并连声道谢:“真是太感谢咱检察机关了,没想到我被盗的钱还能失而复得……”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9年3月26日,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伙同闫某某来到彬州市某住宅小区入室盗窃他人财物价值4800余元。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先后对其缉拿归案。此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彬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依法提讯,在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并督促其积极退回所得赃款,争取法律的从轻处罚。两名嫌疑人经过办案人员的教育和引导,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分别委托其家属退赔了所得赃款,后经检察办案人员如数发还给被害人。
近年来,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坚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办理一些侵财型案件中,既坚持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保障被害人的财产不受侵犯,尽量为其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把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的执法理念彰显得更具体、更实在。(郑桂平 杨阳)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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