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

商南检察院“五个主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发展

作者:吴京

发布时间:2020-03-24 16:38:53

来源:陕西传媒网

2019年以来,商南检察院面对新时代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使命,坚持理念引领,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主动汇报,争取多方支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委、人大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支持。2019年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三年以来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评议意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支持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主动担当,领导带头办案。成立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以及生态检察办案团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要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重要举措,将检察长和1名副检察长编入公益诉讼办案组,深入办案前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确保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

主动学习,把握工作要求。先后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等形式对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全体干警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实战促学习;派干警到外地法院观摩庭审,熟悉法庭的审理方法和审判思维,提高庭审技巧和应变能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

主动协调,形成多方合力。注重沟通协调,搭建“内外”联动渠道,共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定期排查、随时移送线索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线索,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外与县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建立重大案件协商、定期互相通工作情况等工作机制。

主动探索,注重固强补弱。积极探索拓宽监督范围,着力补齐公益诉讼案源匮乏短板。紧盯一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走访调研,通过每季度干警分片区大走访发动辖区群众积极举报,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审查案件时,坚持“一案三查”,从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三个角度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移送公益诉讼线索。 (吴京)

责任编辑:范琼 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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