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苏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这也是该院检察长王晓明第四次出席开庭办案。
在庭审过程中,王晓明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依次出示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苏某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周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办案已成为常态化,并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审阅卷宗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亲自提审讯问、修改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认真出席每一次庭审,不仅对其他员额检察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激励士气,提升该院检察队伍业务水平也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陈佳鑫)
责任编辑:赵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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