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

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依法批捕虚假售卖口罩犯罪嫌疑人

作者:代旭东 谢辰昕

发布时间:2020-03-16 17:33:24

来源:陕西传媒网

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利用网络虚假售卖口罩案,受理当日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20年2月4日至6日,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通过“虚假售卖”先后骗取袁某某等4名被害人共计17万余元,所得钱款用于赌博。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公安机关承办人及犯罪嫌疑人均被隔离,金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提前介入案件,提出侦查人员要在做好自我防疫的情况下开展取证工作、对湖北籍等跨省市被害人的取证、电子证据的提取与固定、完善证据、法律适用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案件“快捕”打下基础。案件受理之后,金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积极落实省市院下发的《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从快办理案件,于当日做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决定。

金台区检察院将严格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打好防疫战役做出应有的检察贡献。 (代旭东 谢辰昕)

责任编辑:赵美佳

更多资讯,下载掌中陕西

陕西新闻

编辑推荐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2-2026 by www.sxdail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