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刑事犯罪,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案件。
获取公安机关立案信息后,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带领该部两名员额检察官深入办案一线单位,与案件承办人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和证据收集情况。经分析,检察官们初步判断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张某父子涉嫌寻衅滋事案可能不构成犯罪,随后经与承办人员座谈,根据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嫌疑人张某父子的涉案事实,审核相关证据,深入研判案件定性,经请示市院,张某父子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遂依法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对张某父子撤销刑事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潘磊)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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