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

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出实招做好案件办理疫情防控

作者:刘宏伟 高祎

发布时间:2020-03-05 15:11:43

来源:陕西传媒网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相关工作的部署,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协调做好案件办理,确保疫情期间严格依法办案,严守法定期限、严保案件质量。

渭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就案件办理相关事项积极与公安、法院工作人员协调,主动对接,提早沟通。对即将到期的案件统一进行梳理,向办案人了解案件实际进展状况,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不超期。对于确需现场办公的,由办案人提前向院防控办报告,做好防控措施,对案卷消毒灭菌。对于需要向外移送的案件,先同兄弟院提前联系,按时送案,避免人员聚集。2月以来,该院第二检察部在防控期间向区外移送两起由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移送管辖案件,确保反腐败高压以及职务犯罪案件能及时得到处理。

渭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既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又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 刘宏伟 高祎)

责任编辑: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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