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

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多措并举防确保案件正常周转

作者:童红艳

发布时间:2020-03-05 14:25:30

来源:陕西传媒网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作为检察案件管理的窗口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严格防控疫情,确保案件正常周转,绝不贻误办案时效。

主动沟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衔接配合工作。商州区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通报工作安排,提前沟通即将移送的案件数量,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依法予以受理,并电话联系当日移交相关业务部门承办人;对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也分别当日移送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切实做到了“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确保案件在办案期限上不出现问题。

专人坐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工作。为保证案件的正常流转,从2020年2月3日起,商州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安排检察干警轮流值班,负责收发案件及接听案管值班电话,确保案件周转无缝对接。截止2月底,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件、移送起诉案件13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2件,向商州区人民法院移送起诉案件2件 。

严格消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工作。值班人员严格遵循防疫要求,工作期间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并将收发的案卷放入专门的档案消毒柜中消毒后再移送相关部门,确保最大限度减少病毒传染。

对接律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认罪认罚工作。在收到承办案件检察官报来的一起犯罪嫌疑人郭某因交通肇事涉嫌犯罪,主动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达成和解协议,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申请件后,综合业务部门积极主动与司法局及还没有正式复工的值班律师事务所沟通,联系值班律师,在做好防控疫情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促成三方当面签署认罪认罚决定书。在此基础上,院检察委员会也在第一时间依法对郭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该案的快速办理确保了检察案件质量,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童红艳)

责任编辑: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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