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从快办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件,受案当日就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疫情期间群众急需口罩的心理,在网上发布了虚假销售口罩的广告,并虚构自己在广东一家口罩厂上班,当日下单第二天发货。受害人朱某在微信看到广告后,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取得联系,并通过微信将货款转账给嫌疑人张某18万余元,随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将对方拉黑,将该款项非法占有。
案发后,旬邑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结合当前防控疫情的工作实际,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受案后,案件承办人以书面审查为主,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后,依托提前介入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通讯员 万利娟)
责任编辑: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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