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

武功县检察院24小时办理一起销售伪劣口罩批捕案

作者:马少荣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3:47

来源:陕西传媒网

2月26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销售伪劣口罩的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当天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马某某。

2月1日,武功县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检查时查获八千余只疑似“三无产品”的一次性口罩,随后顺藤摸瓜,缜密侦查,抓获6名涉嫌销售伪劣口罩的嫌疑人。经审查,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明知自己手中的一次性口罩为“三无产品”仍然卖给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销售金额6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从张某某处购买的口罩转卖给他人,销售金额共计13万余元。涉案口罩经鉴定,属不合格产品。

该案件发生后,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座谈了解案情,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证据固定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引导侦查取证,在后续的侦查过程持续跟进。受案后,该院立即指派检察官,加班加点审查证据材料,远程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当天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马某某。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自我防护的同时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认真做好涉疫案件办理工作,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密切联系,对相关案件及时响应,对所有涉疫情刑事案件均派员提前介入,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马少荣)

责任编辑: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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