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宝鸡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医保局协调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向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追加拨付医疗保险周转金,先后于1月19日和27日分两批,共向全市13家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管理的11家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疗保险基金4.94亿元,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医保费用结算、集采药品资金周转,其中为宝鸡市中心医院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0家发烧门诊医院拨付疫情防控救治的专项资金5500万元。
据悉,对本次拨付的专项基金,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不占用定额统筹标准,实行单独结算,全力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延误看病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资金影响救治工作。(记者 王爽)
责任编辑: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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