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4日20时许,大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称大明镇北耐村有人被打。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
经了解,系北耐村张某某骑三轮摩托车下地干活时,因避让其它车辆碾了李某某家地畔,两人因此发生争执,互相用泥土疙瘩朝对方身上砸了几下,后张某某骑三轮摩托车准备离开时,李某某躺在车轮胎前方,张某某抓住李某某胳膊从地上往开拉,致李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后因李某某称其心慌难受,民警随即联系医院去检查,同时对事情经过进行调查。
6月30日,大明派出所民警在事情调查清楚的基础上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协同村委干部对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法规,清利害关系,经过民警路宁波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张某某一次性给李某某赔偿医药费用3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通讯员 路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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