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德县纪委监委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违规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案一奖,根据查证属实的案件性质、影响等,一次性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行。
该《办法》明确实名举报的重点受理范围为: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把持、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霸村霸”;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聚众滋事、强揽工程、强立债权、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涉嫌高利放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组织或受雇他人充当“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绥德县纪委监委公布了举报电话、网址及地址,承诺对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对确定受理的举报线索将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和及时反馈。(张宝云 张浪飞 马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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