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4日,宝鸡市法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周”活动。一周内,渭滨区、凤翔县等四个县区的基层法院共宣判6起案件,这些案件的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对群众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鸡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正、高效地审理并判决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推动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宝鸡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审判团队,有效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效合一,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两级法院对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宣判,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群众走进法庭,在他们的监督和关注下及时开庭审理,精准认定,做到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分别在高新区、凤翔县、岐山县、太白县进行宣判,其中,一审宣判的案件4起,二审宣判的案件2起。在这些案件中,对董某等人的涉黑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定,岐山法院审理的真假记者敲诈案件等均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渭滨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恶案件时,还特意把法庭搬到了高新广场上,不少周边群众在现场旁听,感受法律的威严,彰显了我市法院铁腕整治社会环境、强势推进扫黑除恶的决心,体现了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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