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绥德县检察院为更全面、深入、高效的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切实发挥统计案卡监控对办案质量的重要保障作用,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业务信息审核功能,对上半年的案卡填录、表卡一致性及案件不规范填录情况展开了回头望。
在此次回头望工作中发现案卡填录问题主要表现为:侦查监督部案件审结结果为不捕,不捕说明理由案卡应当填录而未填录;公诉部案件有量刑建议文书,但在案卡中量刑建议幅度未填;审结结果认定为累犯,强制措施案卡中前科项未填刑事处罚,导致案卡前后逻辑不一致。民行部案卡主要是非必填项案卡漏填。针对上述情况,案管部门以统计数据为支撑,与各业务部门承办人进行了交流、沟通,强调尤其要注意案件非必填项案卡,督促承办人形成良好的办案习惯,在案件进入到下一节点或办结前,先检查案卡,后检查文书,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节点。
通过此次统计回头望工作,并针对多发性问题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在以后的工作中特别注意办案环节中案卡填录的逻辑一致性,确保减少直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着力完善案卡填录的一致性,促使案件质量质的飞跃,以此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张宝云 杨文 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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