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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捕首例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

作者:张宝云 折波伟

发布时间:2018-09-20 1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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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以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派出业务骨干依法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单位收集固定证据,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为案件快速顺利批捕奠定了基础。近日,绥德县检察院仅用两个工作日就将该县首例利用网络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

在网络媒体发布他人负面消息,会影响他人声誉,甚至会给他人带来诸多不利,因此会对他人形成心理压力,产生精神强制,嫌疑人马某就是利用网络负面消息的这一作用实施违法犯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通过自己注册的微博发布他人负面消息,然后以“删帖”为由收取他人现金,或者以某杂志社运营总监的身份采访并准备报道他人负面消息为由,勒索他人财物。目前,已查明马某以要报道他人负面消息或“删帖”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2起,涉及金额共计16万元。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张宝云 折波伟)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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