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陕西保险业2017年度“十大典型理赔案件”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本次评选出的典型案件涉及洪灾、自驾意外身故、出口贸易遭遇拖欠货款、农作物遭遇冰雹、少儿罹患重大疾病等生产生活中的多类风险,充分展现保险特有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为确保评选质量,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广泛征集案件的基础上,邀请监管部门、省内主流媒体代表和保险公司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投票评选, 现公布如下:
1.榆林特大洪灾赔付超9000万元
2017年7月26日,榆林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其中绥德、子洲两县受灾最为严重,暴雨洪水造成两县城大面积积水,房屋被毁、车辆被损、水电中断、道路受阻,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十分严重。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区域性特大自然灾害,陕西保险业在监管单位的坚强领导下,主动发挥经济补偿和救灾减灾功能,积极投身灾区保险灾害救助和灾后理赔工作。据统计,灾害期间,保险业共接到受灾报案2037件,各保险公司先后从全省抽调 230 余名理赔人员,调集171 辆救援车辆参与保险理赔和施救工作,截至当年10月,行业已累计结案1909起,累计支付赔款 9282 万元,极大的支持了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
入选理由:洪涝灾害对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保险业积极参与救灾救援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2.自驾车身故160倍已交保费赔付239万余元
2014年11月28日,被保险人梁某在县邮政局某支局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三年交、年交5000元的中邮百倍保保险,自驾车身故保额为160倍已交保险费。
2017年1月25日下午6时许(第三期缴费宽限期最后一天),被保险人在工作途中自驾车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身故。客户家属于2月15日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随即开展走访调查,并向客户家属表示慰问。经调查走访,确认被保险人为自驾车意外身故,无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赔款239.5万元。
入选理由:意外风险无时不在,尽管已是缴费宽限期最后一天,保险人依约赔付,为被保险人家庭雪中送炭,缓解家中因主要劳动力丧失而导致的经济危机。
3.出口货物受损赔付750万元
2016年9月15日,某外运公司就一批运往国外的石油钻井设备在太平财险陕西分公司投保了出口货运险,保险期限自2016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
2017年1月5日,当该批设备开始安装时,发现8个部件被浸泡并生锈。经被保险人检验,其中3个部件完全受损,5个部件需要维修。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委托海外的保险检验人对受损标的进行现场查勘,确认本次事故情况。考虑到该案处理周期相对较长,保险公司主动与被保险人协商,在双方对于保险责任无异议的情况下,先行向被保险人支付预赔款300万元。后经专业公估公司估算,与被保险人充分协商后,保险公司于2017年11月向被保险人支付剩余赔款450万元,最终本案向被保险人共计支付赔款750万元。
入选理由:本案标的、出险地点均在海外,损失金额大,整个运输过程相关方较多,厘清各方的关系、出险原因及保险责任的核定过程复杂,保险人急客户之所急,在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后,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预赔款,缓解客户的资金压力。
4.家具制造车间起火理赔2319万元
2015年9月22日,陕西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就其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在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投保企业财产综合保险。
2016年7月16日晚19时左右,该公司的一个打磨喷涂车间发生火灾,造成半成品、设备及附属配件、厂房及其装修、少量成品等资产受损。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由于该案涉及损失较大,查勘周期较长,对于能够初步确认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先行向被保险人预付赔款200万元,帮助被保险人进行灾后重建。2017年12月19日,保险公司支付剩余赔款,本案最终共计赔付2319万余元。
入选理由:本案为赔付金额超2000万的重大理赔案件火灾引起的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损失严重,保险人秉承以客户为先的精神,通过加快查勘定损,先行理赔可确定损失等,有效帮助被保险人开展灾后重建,切实发挥了保险在企业经营生产中抵御风险、减少损失的重要作用。
5.花椒保险赔付360万元
2017年,锦泰保险陕西分公司就韩城3582户农户的5.4万亩花椒承保气象指数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其中包含韩城7个乡镇的1224户贫困户。
2017年6月至8月,韩城市先后遭遇五次冰雹,气温降低,同时花椒离地价格走低,保险公司立即抽调骨干展开理赔工作,通过花椒管理局和花椒研究所公布的价格,理赔系统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自动计算出亩均赔款。最终保险公司就韩城市2017年花椒保险总计支付理赔款360万元,其中1224户贫困户获得赔款111.15万元。
入选理由:创新型农业保险产品不但将保障范围拓宽到农作物价格波动风险和气象风险,而且以第三方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由系统自动计算理赔金额,有利于提高理赔效率和赔款发放的精准度。
6.特种车辆起保次日意外受损赔付263万元
被保险人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所有的一辆海狮牌压裂车,在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投保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车损险保额540.82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保险期限为2016年11月5日至2017月11月4日。
2016年11月6日凌晨6时许,李某驾驶该车辆时由于操作不当发生侧翻,造成车辆严重受损、路边绿化及农田损失。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安排查勘人员火速赶往现场查勘。鉴于该起事故发生在起保次日,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行驶路线,通过调取沿路监控视频、查询上年保单等,确认案件情况属实,排除风险。随后,保险公司主动协助客户将受损车辆运送至湖北维修地点,并委托当地公估公司进行定损估价。2017年5月,该车辆修复进入最后调整测试阶段,考虑到维修金额高,客户无法承担维修款,保险公司在客户申请后3日内支付理赔款263.15万元。
入选理由:本案中的出险车辆为专用工程车,起保次日即出险,保险人不但积极开展定损工作,主动协助被保险人将车辆送至外省维修地点,并在车辆修复后及时支付赔款,有效缓解了被保险人的经济困难,充分体现了保险特有的功能作用。
7.少儿重疾理赔128万元
投保人杨某为年仅3岁的孩子杨某某在平安人寿陕西分公司购买“平安福”产品,附加少儿重疾险、意外险、定期寿险、住院医疗等多个险种,交费方式为年交,期交保费8343.31元。
2017年11月16日,被保险人杨某某在医院被诊断为白血病。12月4日,投保人杨某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随即开展调查,并确认出险情况属实。最终,保险公司做出赔付128万元的理赔审核结论,即按照重疾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一次性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和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80万元;按照医疗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赔付重疾陪护保险金48万元,分6个月连续给付。此外,根据豁免条款,豁免主险后期保费83714元。
入选理由:疾病是无法预测的,特别是重大疾病。本案中客户投保不到一年便身患重大疾病,且获赔金额为所交保费的153余倍,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保险虽不能治愈重疾,却可以为治愈重疾提供充足的经济支持。
8.客运车辆出险承运人责任险赔付137万元
被保险人安康市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在国寿财险陕西省分公司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主险保额为1080万元,附加险保额为60万元,无免赔额、特别约定及其他承保情况。
2016年6月16日下午14时许,陈某驾驶承保车辆陕G20**1号客运班车与一辆农用车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严重受损,承保车辆内乘客2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事故。
案发当日,保险公司立即成立重大案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并协调被保险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经调查,事故出险情况真实。本着抢救伤者的宗旨,保险公司先行向被保险人支付预赔款20万元。2017年11月18日,保险公司再次向被保险人支付剩余赔款117万元,最终该案共计赔付137万元,案件所有人伤赔偿均处理完毕。
入选理由:道路客运事关群众出行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较大伤亡。本案中,通过发挥承运人责任保险优势,有效解决了运输企业和乘客的后顾之忧,避免了群体事件利益保护不到位可能引起的不安定因素。
9.溺水身亡理赔200万元
2017年3月4日,被保险人雷某在太保寿险陕西分公司投保一年期意外险《出行宝-2016》两份,保险期限自2017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3日,保费600元,累计意外身故保额200万元。
2017年8月29日,雷某驾驶的车辆撞断道路左侧水泥护栏后掉入水渠内。2017年10月7日,过路群众在水位降低的渠中发现车辆并报警,证实驾驶人在车内死亡。2017年11月27日,宝鸡市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单方事故。
2017年12月,雷某家属在发现保单后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立即启动核实工作,并确认被保险人雷某身故符合保险责任范围。12月14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向其受益人支付理赔款200万元。
入选理由:意外就在一瞬间,高额的保障虽然挽不回鲜活的生命,但有限的赔款却能增强家人继续生活的希望和信心。保险的基本属性是保障,在人生七张保单中,意外伤害保险始终排在首位。本案获赔金额为已交保费的3333倍,处理时间仅为6天,充分体现了意外伤害保险花费少、保障高,保险人信守承诺、快速理赔的特点。
10.出口贸易遭遇风险全额赔付750万元
被保险人A在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投保了中小企业保单。
2015年6月至10月期间,A公司向香港买方陆续出运了950万港币的货物,应还款日期为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买方收货后未能如约支付货款。2016年12月23日,A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积极委托海外渠道介入与买方洽谈还款事宜。经不懈努力,买方很快确认交易事实,出具还款计划并承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3月初,在调查显示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后,保险公司按照保单赔偿比例90%足额向A公司赔付750万元人民币。从出口企业通报风险、递交材料、委托渠道律师继续海外勘察,到出具赔付通知仅用时2个半月,比保单约定赔付时间缩短近2个月时间。
入选理由:出口企业需要发展,需要稳固和拓展海外市场,更需要把控风险。通过信用保险的嵌入,可以做好海外市场的先行调研,解决融资问题,并进行出口收汇风险的转嫁,使企业能够提升海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通讯员 王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