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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检察院“五查制”严把案件质量关

作者:秋侠 陈涛

发布时间:2018-01-25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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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紧扣规范执法这一工作中心,把规范执法与提升案件质量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行“五查”制度,保证了案件材料健康上岗,案件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五查”即:员额检察官自查、科室干警集中查、分管领导审核、案管办全卷审查和年终评查领导小组对所办案件联合抽查。对于每一起案件,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逐一审查。首先是员额检察官自查,从案件材料的每一个细节入手,仔细查阅,无论是法律文书还是笔录制作等,都必须确保准确无误。第二,组织科室全体干警对案件集中进行查阅,集思广益,查漏补缺。第三,分管领导就案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就发现的问题和瑕疵,责成检察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第四,将整理好的案件卷宗移送案管办,案管办干警或者抽调的专门评查人员,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查案件的每个节点,逐一进行对照细查,对每一起案件逐案打分,评出不同等次。最后,由院评查领导小组对所有办结并已经评查的案件进行部分抽查,开展联评工作,检查案件的质量和评查的质量,如有问题和不足,及时通知案件主办检察官再次补充完善,问题得不到解决,案件不能归档,会在年终绩效考评时根据评查结果加减分值。

自“五查制”实施以来,该院的案件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秋侠 通讯员 陈涛)

责任编辑:周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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