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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亲职教育”需关口前移

作者:田小典

发布时间:2017-10-31 09: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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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强制亲职教育与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130多位专家学者就强制亲职教育、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行深入研讨。记者从研讨会了解到,自2016年试点以来,成都共对176名涉罪未成年人、11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开展128次强制亲职教育课程。(10月29日 华西都市报)

“亲职教育”的概念来自于德国,意思是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作为一项专业要求极高的职业来看待。一般的亲职教育针对未婚青年与已为人父母,为他们提供子女成长、适应与发展有关的知识,增强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使之成为有效能父母。当前的一些年轻父母,可能自己都还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完全没有准备好,没有思想准备,便匆匆地做起了父母。有的年轻人生了孩子后,便将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则不闻不问,由此导致孩子不可挽回的成长之痛,引发了无尽的悲哀。而成都则在一年前便试点 “强制亲职教育”,意在让那些问题青少年与父母之间能够搭建沟通桥梁,不过,在笔者看来,强制进行“亲职教育”需关口前移。

在相关机构人员看来,强制“亲职教育”就是强行要求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此举不仅仅在于提升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更在于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而据统计,2014年以来,成都范围内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中,来自单亲家庭、继亲家庭以及父母不和家庭的占41.6%,不与父母共同生活、脱离家庭监护的占47.6%,放任、溺爱、打骂体罚等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占78.8%。正是种种问题教育,导致了问题青少年,导致了青少年犯罪行为。而各种问题的产生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同理,也不是在问题发生后,强制“亲职教育”所能改善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的培养,更应该关口前移。从倡导文明的婚育观入手,让适龄青年能够在合适的年龄段生孩子,在具备抚育教养孩子的能力后,才养育下一代。否则,在孩子年幼时,都无法正常培养孩子,都无法建立健康的“亲子关系”,而到了孩子违法犯罪后,才被强制进行“亲职教育”,所能达到的效果也就不言而喻了。(田小典)

责任编辑:任虎鹏 韦世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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