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柞水县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采取强力措施,力争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目标值为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312天以上,努力实现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柞水县夯实大气治理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
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以镇办为单位,划分网格,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切实做到“网格全覆盖、监管无盲区、执法零容忍”;镇办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分管环保负责人为副网格长,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真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气监管网络。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县环保局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并对各部门工作进展及效果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台账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调度通报、督查公布、点评考核。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有环保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农村气化等工作。
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跨镇办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打破现有的行政区域限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的防治措施。
提升科学治霾水平,加强灰霾和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加强监测数据研究分析,科学评价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严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
加强责任追究,坚持铁腕治霾,按照《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环保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增强学生的环保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介加大铁腕治霾宣传力度,不断凝聚共识,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陕西日报记者 段彬 通讯员朱恢军 黄家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