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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秦都:出台铁腕治霾及创文问责办法

作者:苏艳利

发布时间:2017-06-15 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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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咸阳市秦都区召开治污降霾暨创文工作点评会,连续出台《“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暂行办法》,通过厘清权责,责任倒查,以亮剑精神全面打赢铁腕治霾以及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

秦都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共5章19条,主要针对铁腕治霾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大气污染程度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街办、部门、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于问责程度分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批评、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待岗培训、组织处理等类型。办法明确问责的22类行为,对于发现情形之一的分别对直接监管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将铁腕治霾问责结果直接和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奖惩、任用挂钩,对于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问责处理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领导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共分为8条,主要针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街办、部门的领导以及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方式分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以及纪律处分四个层面。对于创文督查考核工作,秦都区采取下发白、黄、红“三色督办”的机制,即对一般问题或重点问题进行第一次督办下发白色督办单,以示提醒,并要求限期整改。对重点问题或是被中、省、市通报的,以及未按时整改到位的,下发黄色督办单。对被中、省、市曝光或对两次下发的黄色督办单仍没有按时整改到位的,下发红色督办单。

两个问责办法的出台,为秦都区全面打赢铁腕治霾以及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通讯员 苏艳利)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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