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豆瓣网友: 莓放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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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的几个月终于沉淀下来,时间在这段时间秋风一般的打转,每日坐在图书馆四楼靠窗位置看书或发呆,我想起苏轼《记承天寺夜游》这篇文章,现在大概算是“不汲汲于富贵而能从容流连光景”的闲人了。
大大小小的旧书店是散落在南京城的莫高石窟,到旧书店淘书就好像风尘仆仆的外国投机者和探险家不远万里,穿过沙漠来到敦煌,用几卷银元或不值钱的古玩从那位臭名昭著的王道士手里换取了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我这么说,是对旧书店里终日怀才不遇的书籍的尊重,当然,我对旧书店的老板也怀有三分敬意,他们并不是王道士那般目不识丁,冥顽痴傻的呆滞罪人模样。
《红发会》
红发会
作者:Arthur Conan Doyle
出版社:知识出版社
类型:百词斩/福尔摩斯/英文原版
大多数人与人相交的第一守则是三观,这当然无可厚非,不过三观涵盖的范围又太过广阔,过分的苛求三观的绝对正确又似乎在脱离传统的窠臼之后再跌入另一个桎梏,等于要求一个完人了,于是我喜欢有趣的人。我有一位朋友曾经给我寄了一张明信片以及一本书《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我称呼他为那位朋友并不是世俗口中云里雾里的泛指,而是出于对有趣之人的尊重,正如《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中福尔摩斯称呼艾琳·艾德勒为那位女士一样。朋友的明信片上写着:I have joined the Red-headed League,looking forward to seeing you。《红发会》是大多数人接触柯南道尔的小说后的第一个短篇故事,也是我和朋友共同的钟爱,我们坚信迷恋福尔摩斯或者柯南道尔的狂热分子已经秘密的在世界上建立了这个协会,入会者必须以火色的红发作为入会条件,更有极端的带有某些宗教信仰的人士在教堂举行了残酷的入会仪式,如同那个神秘的郇山隐修会的集会,他们用鲜血染红了头发,嘴中高呼歇洛克的名字。这些协会分布在地球的各个角落,也许在唐宁街的第76号,贝克街的第221号,也许在赫尔辛基或哥本哈根的某个破落酒馆,也许在河岸森林的某个荒野教堂的地窖之中,很明显,那位朋友已经找到了红发会并且顺利入会了。在读朋友的明信片时,我心中燃起奇怪的想法,就好像在读北岛的《波兰来客》,想象着朋友穿着风衣冒着厚厚的风雪去老式的邮局给我寄卡片,脏兮兮的油灯散发橘红色的微弱光晕,戴着旧毡帽的厌世酒保,嘎吱嘎吱发出怪声的破旧唱片机......我总是产生很多并不应景的念头,希望这是一种正向的天赋。
有趣的人总是会随时随地的产生奇怪的想法,我想用云谲波诡来形容这些想法。当我小时候爱上真知棒时,我曾经梦想有一天买下真知棒在全世界的制造工厂,然后吃到醉生梦死。小时候不切实际的恶趣味夹杂着征服天下的占有欲,现在思之令人发笑。

人不可能两次读同一本书,《The Red-headed League》是我想成为有趣之人的启蒙,古老羊皮书卷上散发着动物腥臭的文字预示着新世界的曙光。
《蝴蝶的眼睛》
蝴蝶的眼睛
7.4
作者:(瑞士) 切斯科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类型:外国文学/小说/瑞士/奇幻/推理/蝴蝶的眼睛/外国/瑞士文學/.〇/2.小说
《蝴蝶的眼睛》是我发掘自旧书店暗无天日的阴冷角落里,尘封在一层又一层的教科工具书之下,封面女孩漆黑阴鸷的双眼瞪的我心里毛躁不安,褐色斑驳的蝴蝶依附在几乎皴裂发白的嘴唇上,自然的让人联想到那部著名电影《蝴蝶效应》,悬疑诡异的惊悚氛围如出一辙,书的第一页的序言便令人一颤:
在我的身体里,居住着我死去的弟弟。亨瑞克比我小一岁,我十二岁的时候,他死了。但我总能感觉到他仍在我的周围,或者说他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从未离开。我常常和他说话,如果他乐意,他也会回答我。他那张望着死亡国度的脸,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Angelina的芬兰女孩,Angelina跟随外祖母莱娜一起生活,莱娜是萨满教的巫师并且通晓萨满巫术,当然莱娜也打开了Angelina进入萨满巫术的大门,Angelina钟情于时装设计并前往东京学习,在东京,Angelina认识了漂亮的女孩留美奈和演员团次郎,不过,无论是留美奈还是团次郎,Angelina隐约感觉二人身上都背负着巨大的秘密,陷入险象的Angelina所依靠的只有祖母传授给她的萨满巫术和那双蝴蝶的眼睛。
电影的类别中我比较喜欢悬疑惊悚一类,尤其是到最后三分钟才揭开秘密的,比如《identity》,《万能钥匙》,《豺狼计划》;而《蝴蝶的眼睛》如果改编为电影似乎也合乎此类逻辑。小说最初无法让人进入状态,天生具有能看清生死界线的蝴蝶之眼的神秘女孩,寄寓在女孩身体内死亡弟弟的怨灵,诡异的萨满教和萨满巫术,整部小说的架构虽已初露端倪但仍然是让人心里急躁无法入迷,而当故事的主线被拉到日本这个东方的神秘国度时,小说开始流光溢彩。

值得一提的是,悬疑电影中,镜头,音乐,光影等都可以成为制造气氛的电影语言,而诡异的童谣和诗歌有时也成为神来之笔,《identity》中的诗句至今记忆犹新:As I was going up the stairs,I met a man who wasn't there,He wasn't there again today,I wish he'd go away ,《蝴蝶的眼睛》最后也以诗歌咒语结尾:
“夜色降临,狼群哀嚎。
病魔杀死了光明的孩子,但是太阳的女儿已经苏醒,她呼唤光明。
美丽的早晨很快就会到来,晨曦笼罩着整个世界。”
《原来你非不快乐》
原来你非不快乐
7.2
作者:林夕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类型:林夕/原来你非不快乐/随笔/香港/散文/散文随笔/文学/中国文学/中国/文字
林夕是词人中非常特殊的存在,特殊到连钟爱林夕这个人都变得超凡脱俗了。然而他却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林夕写词,小眉小目。他不写芳华绝代,倾国倾城,写黛眉绛唇,三寸金莲;林夕写爱情,千姿百态,缘来缘去;写人生,入禅入理,颠倒众生。当我开始喜欢一个人时,我会去读他读过的书,我喜欢阿信,便去读了阿信读过的书单,岩井俊二的《燕尾蝶》,村上春树的《神的孩子都跳舞》在阿信笔下脱胎换骨,打上了五月天的青春烙印,阿信的阅读量已经令人吃惊了,而对于林夕,我不知道词圣到底读了多少书,因此只有买林夕写过的书来看,第一本便是《原来你非不快乐》。

书并没有读完,林夕写词写书不追求刻意,没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虚与委蛇,所有因缘际会都不去强求,这也许与他笃信佛学有关,林夕的很多词写爱情,写人生,也有一部分直写因果,命理轮回,七情六欲这些佛学渊源,很多人忽略的林夕的一首词,港版西游记的片尾曲《只爱西经》是其中之一。
用林夕的一句词为这本书注脚: 为路途留灯影,为剧情留剪影;为前尘留缩影,为未来留光影。人生之乐在于本心,只不过这句话写出来我怎么看怎么矫情。

